您现在的位置:临泉县老年大学>> 政策文件>>正文内容

唐晋元:践行《老年教育条例》 办好老年大学

——在学习贯彻执行《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培训会上的报告

徐州老年大学副校长

唐晋元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

首先感谢陈先森会长为徐州老年大学提供了这次来安徽省学习交流的好机会,我们深感荣幸,也倍加珍惜。安徽省老年教育的发展,在全国是名列前茅的,《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的发布施行,不仅是安徽省的大事、喜事,也是我国老年教育界的大事、喜事。我们在表示衷心祝贺的同时,也预祝安徽省的老年教育事业在省委和省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以陈先森为会长的安徽省老年大学协会的引领下,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创造新的辉煌。

徐州,是我国第一个制定并施行《老年教育条例》的地级市,徐州老年大学是这个地方法规制定的倡议者、参与者,同时也是条例的践行者和受惠者。我代表徐州老年大学,向各位领导和同仁简要汇报一下《徐州市老年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宣传和践行情况。

我的汇报分四个部分:《条例》的制定及主要亮点;宣传、践行《条例》,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践行《条例》,硕果累累;践行《条例》遇到的问题与体会。

 一、《条例》的制定及主要亮点

(一)《条例》的制定

1.历史背景

(1)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年教育“一座难求”。2006年徐州市已有老年人口132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4.1%。但当时全市仅有各类老年大学13所,在校学员约1.5万人。老年教育的现状,远远不能满足和适应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2)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混乱,“没有爹娘,儿孙满堂”的现象令人堪忧。在我市13所老年大学中,既有老干部局办的,也有老龄办办的,教育局办的;还有企业办的,小区物业办的。谁办谁主管,谁想管就管,还有办了不管的。

(3)全市老年教育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太大。有一些县(市)未开办老年大学,乡镇更是零记录。

(4)有些老年大学缺乏资金和校舍,举步维艰。致使个别老年大学不得不停办(县(市)区情况尤为严重)。

(5)市老年大学协会无法可依,开展工作有难度。1997年4月,我市成立了“徐州市老年大学协会”,做了大量工作,对我市老年教育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协会一无政策,二无权力,开展工作困难重重。鉴于国家层面没有给老年教育立法,一方面我们想“以下促上”,先从地方给老年教育立法。另一方面考虑如果有法规性文件作依据,有利于协会开展工作。所以徐州老年大学在2004年向市有关部门提出制定《老年教育条例》的倡议。

2.制定过程

2004年:倡议。

2005年:立项。

2006年:调研,起草。

2007年:《条例》于6月28日由徐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制定,2007年7月26日经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条例》的主要亮点。《条例》和三年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0年7月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以及九年后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0月发布的《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相比,其主要观点和内容基本吻合,《条例》有一定的前瞻性。如:

1.为老年教育的定性.

《纲要》把老年教育定性为教育,定位于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

《规划》指出,“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条例》第三条的表述是“老年教育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是终身教育体系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和前两个文件的精神是吻合的,为老年教育的定性是准确的。

值得一提的是,从2005年起,正是全国对老年教育本质属性开始争论不休的时候,作为老年教育主力军的老年大学,究竟是姓“教”?还是姓“文”?姓“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在这种环境下能为老年教育准确定性,实属不易。

2.对老年教育管理体制的认识

《规划》对老年教育管理体制的设计是“建立健全党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组织、民政、文化、老龄部门密切配合,其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

《纲要》要求“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政府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

《条例》第五条的表述是,“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老年教育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老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以下简称老龄工作机构)负责老年教育的协调服务工作。人事、文化、体育、财政、卫生、民政、建设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老年教育工作”。 和前两个文件的精神完全一致。

 

3.明确主管和主办的关系

《条例》明确指出,不管是谁办的老年教育,主管都是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这种“管办分离”的要求,也完全符合两个文件的精神。

二、宣传、践行《条例》,争取各级党政领导重视、支持 

为宣传《条例》,践行《条例》,徐州市老年大学协会做了大量工作。

(一)组织会员校专题学习《条例》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条例》让全社会和各级党政领导了解《条例》。

(二)建立例会制度。自2008年开始,徐州市老年大学协会将一年一次的年会改为每年两次的例会。

1.参会人员:发展老年教育的关键在能否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所以每次例会除协会会员校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外,还邀请承办地的党政领导及教育局、老干部局、老龄办等部门的领导一起参会,以达到让各级党政领导了解《条例》,了解老年教育,重视和支持老年教育的目的。

2.例会内容:

(1)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让各级党政领导了解《条例》;

(2)宣传办好老年教育的重要意义。让社会及各级党政领导了解,发展老年教育不仅能满足和适应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而且有利于家庭和睦,有利于代际关系和顺,有利于社会和谐。如从当年取缔“法轮功”时统计的数据看,我市老年大学的学员没有一个参加“法轮功”的。事实证明,办好老年大学是创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平台,是巩固我党执政基础的重要阵地;

(3)交流学习《条例》的体会,探讨践行《条例》的做法与经验,研究办好老年大学的举措;

(4)协会对践行《条例》,落实《条例》的具体工作,作统一部署。

3. 例会形式。上半年例会定名为“教育、教学工作专题研讨会”,由市区各老年大学轮流承办;下半年例会为“协会理事会”,由各县(市)轮流承办。

4. 开好例会的保障。徐州市老年大学协会每年召开两次例会时,承办地的党政领导,以及教育局、老干部局、老龄办等单位的负责人都能一起参会。至所以能做到这一点,基于以下两个原因:

(1)选配好协会领导班子。我市老年大学协会会长均由刚退休的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原地市级老领导担任。《条例》施行后,首任名誉会长为原中共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希龙。会长为原徐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曾任徐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唐朝双。

现任名誉会长为原中共江苏省委巡视组组长,曾任中共徐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的陈美行。会长为原徐州市政协副主席,曾任徐州市财政局局长的葛维琴。

市教育局局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市老龄办主任等人均为协会副会长。

市老年大学协会会长、昔日的市级老领导召集会议,协会副会长们不好意思不参加。如果实在因工作忙走不开,也会安排分管的副局长参会。

(2)市级领导为县(市)区领导做表率。无论是轮到哪个县(市)区承办例会,看到原来市里的老领导以及市教育局、市委老干部局、市老龄办等单位负责人都来了,承办县(市)区的党政领导以及教育局、老干部局、老龄办等单位负责人也都会应邀参会,有的甚至不请自来。

实践证明,例会机制成效显著,在一定程度上争取到各级党政领导重视、支持,有利于推动全市老年教育的发展。

(三)建立老年教育“达标”制度。标准有两项,一是要求各县(市)区都要有老年大学,二是要按《条例》第十条的四款要求,建好老年大学。凡不“达标”的,不准掛牌,不得招生。

(四)开展创建“示范校”活动。活动分两步走,第一步由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老龄办、市老年大学协会四个单位联合制定“创建市级示范校的实施办法”。根据《条例》精神,办法对市级示范校的组织机构、校舍面积、办学规模、师资情况、教学设备、办学经费等方面提出比“达标”更高的具体要求(如“达标”对财政拨款的要求是每年每校不少于2万元,市级示范校对财政拨款的要求是每年每校不少于5万元)。对申报市级示范校的老年大学,由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老龄办、市老年大学协会四单位联合组织检查、验收。验证合格后,召开表彰会,请主办及主管部门,及各级党政领导参加会议,现场授牌。第二步鼓励支持评上市级示范校的老年大学继续创造条件,申报省级示范校。这不仅对老年大学,对主办及主管部门,对各级党政领导,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三、践行《条例》,硕果累累

(一)践行《条例》,全市老年教育面貌焕然一新。

1.高校、企业、社区和乡镇老年大学从无到有,不断发展。践行《条例》后,新增高校老年大学2所,企业老年大学4所。街道和乡镇老年大学12所。

2.县(市)区老年大学从9所增加到11所。全市5个县(市)、6个区全部办起老年大学。

3. 县(市)区老年大学全部达标成为“八有”学校。

(1)都有固定校舍。校舍面积最大的4959㎡;最小的500㎡。

(2)都有一定规模。规模最大的开设了30多个专业,学员人数达3000人次。规模最小的为11个专业,学员500人次。

(3)都有“三结合”的领导班子。各校都分别有从县(市)、区退下来的领导担任主要负责人,都建立了校务委员会。

(4)都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各校都设立了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5)都有一支素质好、水平高、能力强的教师队伍。全市11所县(市)区老年大学共聘请各类专业教师305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66人,占教师总数的54.4﹪,基本上能满足教学需要。

(6)都有一支懂业务、会管理、热爱老年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的工作人员队伍。我市老年大学大都没有编制,所有工作人员都是从机关、学校,以及企事业单位聘请的退休人员。他们不计报酬,不怕辛苦,默默地为老年教育事业奉献。

(7)都有适合老年教育的规章制度。如会议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教师守则,学员守则,优秀学员评比办法,教师考核暂行规定,工作人员聘用办法……等,老年大学的各项管理逐步规范。

(8)都有一定的财政拨款。县(市)、区老年大学最高的为42万元/年、最低的为5万元/年。

4.全市县(市)区的11所老年大学,分三批全部建成“市级示范校”,其中有6所老年大学被评为省级示范校。

(二)市級老年大学是最大的受惠者。我市有两所市级老年大学,除 “徐州老年大学”外,还有一所“徐州第二老年大学”(现加掛“徐州市老干部大学”牌子),这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地级市中,都是很少有的。我市这两所不同部门主办的老年大学,在《条例》施行后都是最大的受惠者。    

1.高配领导干部,成立 “三结合”的领导班子

(1)《条例》施行后市委为老年大学配备了高级别的校长。徐州老年大学《条例》施行后首任校长是原市委书记,在位的市人大主任王希龙;第二任校长是原中共江苏省委巡视组组长,曾任中共徐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的陈美行。徐州第二老年大学也配备了原副厅级领导干部担任校长。这些领导在地方有较高声望,有丰富的人脉资源,有利于老年大学的发展

(2)成立“三结合”领导班子。所谓“三结合”,是指老年大学领导班子中,一是要有在职的(或刚退休的),有一定级别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党政领导;二是要有热爱老年教育、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管理干部;三是要有长期在教育系统工作,从事过教学业务,懂教育理论,也懂学校管理的专业人才。

以徐州老年大学为例,市委为学校配备了3名原厅级领导干部(1名正厅,2名副厅) 。有3名校领导分别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曾长期从事过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所有校领导成员都曾是处级以上的各单位各部门的负责人,都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实践证明“三结合”的领导班子是办好老年大学的重要前提,这一举措是卓有成效的。

2.增加财政拨款,改善办学条件

《条例》施行后,两所市级老年大学财政拨款都有所增加。

 

 

市级老年大学财政拨款情况

 

徐州老年大学

徐州第二老年大学

(徐州市老干部大学)

2005年

40万元/年

18万元/年

2009年

80万元/年

30万元/年

2012年

100万元/年

50万元/年

2019年

150万元/年

100万元/年

(此表不含基建经费和设备专项拨款)

3.增加校舍面积,扩大办学规模

市级老年大学校舍面积情况

 

徐州老年大学

徐州第二老年大学

(徐州市老干部大学)

2005年

3000平方米

600平方米

2009年

5000平方米

1200平方米

2012年

6100平方米

1852平方米

2019年

6580平方米

5000平方米

(此表不含校外教学点)

 

 

 

(三)践行《条例》,各老年大学逐步形成了适合自己的办学特色。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规划》要求,各老年大学应“因地制宜、特色发展”。《条例》第四条指出“老年教育应当突出老年人及老年教育的特点”,鼓励特色办学。为践行《条例》精神,徐州市老年大学协会在全市会员校中开展创建“市级特色老年大学”活动,取得一定成效。

所谓特色,就是要有自己的东西,要有自己的思路和做法。既不亦步亦趋照搬别人的东西;也不因循守旧,抱着老经验、老教条不放。创设办学特色需要根据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扬长避短,深入调研,坚持改革,创出一条适合自己的管理之路。

以徐州老年大学为例,学校根据老年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结合本校实际,在践行《条例》中逐渐形成了适合自己的办学特色。陈美行校长将这特色概括为“一、二、三、四”四句话,即“确立一组理念;突出两个中心;抓住三项重点;创新“四个课堂”。中国老年大学协会会刊《老年教育•老年大学》杂志2017年6月号曾发表“落实发展规划,创设办学特色”的署名文章,介绍徐州老年大学这一特色。

1.确立一组理念(科学的系统的办学理念群)。践行《条例》首先要确立一组符合《条例》精神的办学理念群。理念是一种经过深思熟虑的、具有理性色彩的、自觉化程度较高的观念,是能指导我们实践的一种思想认识。科学的办学理念如同“指南针”、“导航灯”,能直接或间接地决定、指引、调节学校的教学及管理工作。它不仅仅是优化课堂教学、规范教学管理的主要理论依据,更是创设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保障。先进的教学理念和管理理念,不仅标志着一所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档次,彰显着该校的办学特色,更是老年大学高效、有序和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徐州老年大学确立的一组理念分别是:

(1)学校的核心理念

办学核心理念: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

教学核心理念:以人为本,逐步规范,全面提升教学质量。

管理核心理念:营造良好教学秩序,为提高教学质量保驾护航。

(2)具体工作理念。在老年大学的办学理念群中,光有灵魂和核心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要有具体的工作理念支撑。徐州老年大学在根据核心理念分解、衍生出来的诸多基本理念中,确立出一组能贯彻落实核心理念的,有针对性的,便于操作的具体工作理念群来指导老年大学的各方面工作。徐州老年大学的具体工作理念主要有办学工作理念,思想工作理念,管理工作理念,教学工作理念,招生工作理念等等。由于时间关系,我不一一介绍了。

2.突出两个中心(学校以教学为中心;教学以学员为中心)

(1)学校以教学为中心。《条例》界定老年大学的本质属性是教育,是以老年学员为培养对象,以课堂面授为主要教学形式的学校。是学校,当然要遵循教育规律办事,必须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为不使这成为空话,徐州老年大学把5个教学部调整为7个教学系,配齐管理人员,对教学实施校、系两级管理,理顺关系,明确职责。不仅规定教学管理人员要跟系、跟班活动外,还采取两项措施:一是校领导分工各联系一个教学系,二是全体行政管理人员分别到各系担任一定数量的班主任。

(2)教学以学员为中心。课堂教学坚持以学员为中心,不仅是老年大学落实《条例》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老年大学教学管理的基本原则,更是老年大学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徐州老年大学就如何“以学员为中心”提出四项具体要求:一是一切教学活动要围绕学员考虑,要根据老年教育的特点和每一期学员的具体情况来制订教学计划,搜集教学材料,设计教学方案,组织教学活动;二是要注意激发学员兴趣,充分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引导学员积极思维,使学员产生不断探索的欲望;三是要把学员的满意度,作为评估教学效果的一条重要标准;四是教师要明确新型的师生关系,找准自己的位置。

3.抓住三项重点(理论研究;教师培训;教材建设)

(1)理论研究。《条例》有两处对老年教育机构的理论研究提出具体要求。第十五条第二款要求老年教育机构“进行老年教育研究”;第十六条第七款要求老年教育机构“探索老年教育的规律、内容和方法”。

有人认为,理论研究是省部级老年大学和专职研究部门的事,地市级老年大学只要安排上好课就行了,这种说法有片面性。无论是省部级老年大学还是地市级老年大学,都需要有科学的,与时俱进的理论支撑和指导。如果没有科学的理论指导,没有以研究为支撑的提高和深化,就容易固守和重复旧经验,.停滞在同一水平线上,无法突破。尽管学校可以照办,课可以照上,但久而久之,教学管理的创新力,适应时代的活力,都会大大减弱。教学质量很难提高,学校的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也会下降。老年大学尽管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但和普通教育相比,毕竟还是新生事物,尚未形成系统的、完整的、科学的理论指导体系,也缺乏可资借鉴的成熟经验。而省部级老年大学和专职研究者们的研究课题和研究成果也不一定能为我们地市级老年大学的教学及管理实际所需要,不一定能转化为实践上的创新。况且全国老年大学的发展极不均衡,各校情况迥异,兄弟学校的经验和做法也不一定完全适合自己。所以任何一所老年大学不能被动地等待别人把研究成果送上门来,再不假思索地运用到教学或管理中去。无论是省部级老年大学还是地市级老年大学,都必须根据自己学校的实际,努力创造条件,广泛、深入地开展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创设自己的研究特色,多出研究成果,为学校的科学、健康和高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依据和支撑。

当然,地市级老年大学的理论研究也要量力而行。如徐州老年大学的理论研究坚持两条原则,一是注意“三不选”: 不结合老年大学教学管理实践的课题不选;太大、太宏观、不接地气的课题不选;对老年大学教学管理实践指导意义不大的课题不选。二是在课题研究中努力做到“五性”:既有科学性、学术性,又有针对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徐州老年大学的理论研究还呈现两个显著特点:

一是领导带头,全员参与。校领导重视理论研究,亲自参与理论研究,是徐州老年大学的一个好传统。每一次全国老年教育理论研讨会和教育教学工作专题研讨会,校领导都积极撰写论文,每一次研讨会都有校领导撰写的论文获奖。如在2019年召开的中国老年大学协会规范教学管理专题理论研讨会上,我校共有10篇论文获奖,其中5篇是校长们撰写的(陈美行校长论文获一等奖,另有4名副校长论文获二等奖)。

在校领导的带动下,全员参与理论研究,取得明显效果。仅2015年来,学校工作人员就撰写、发表各类论文80余篇。其中,中国老年大学协会会刊《老年大学》杂志发表9篇,中国老年大学协会教学工作委员会会刊《教学工作通讯》发表6篇。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学术委员会主办的《老年教育文集》,每一集都收有我校领导或工作人员的论文。2016年召开的中国老年大学协会第十二老年教育理论研讨会,我校报送论文16篇;2018年召开中国老年大学协会第十三次老年教育理论研讨会,报送论文17篇;2019年召开中国老年大学协会规范教学管理专题理论研讨会,报送论文26篇;2020年9月又为中国老年大学协会第十四次老年教育理论研讨会报送论文18篇。每次都荣获“组织奖”。

二是双轮驱动,成效显著。所谓双轮驱动,就是科研处和教务处分别带领全体教职员,从宏观、微观两个层面,同时开展教育和教学理论研究。尽管双方研究内容有时会有交叉,但各自的任务不同,侧重点不同,两者不仅没有矛盾,而且能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双轮驱动,成果引人注目:

中国老年大学协会会刊《老年教育•老年大学》杂志,每年都有我校关于教育教学理论研究的论文发表,最多的一年发表了5篇。如2018年11月号这一期就发表我校两篇署名文章,一篇是陈美行校长的“观念一变面貌变,勇于改革气象新”,另一篇是“学习贯彻《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办好人民满意的老年教育”。

中国老年大学协会教学工作委员会会刊《教学工作通讯》每年也都刊登我校的研究论文,如2008年12月的第15期,一次也刊登了我校两篇署名文章,一篇是陈美行校长的《立目标,创特色,办人民满意的老年大学》,另一篇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老年教育》。

中国老年大学协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的许多重要课题,都邀请我校有关人员参与研究。如学术委员会的“老年教育学科建设和基本理论研究.”课题 ,“中国老年大学开门办学理论与实践”课题;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创设教学特色和规范教学管理的理论与实证研究”课题 ,“老年教育资源研究”课题,“中国老年大学课程体系及配套建设研究”课题,“中国老年大学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问题研究”课题等等。

由徐州老年大学担任课题组长、主编、总撰稿人,全国10所省部级和地市级老年大学的领导和专家们参加研究的课题成果——《老年大学的教学理念与实践创新》一书出版后,受到老年教育界的领导和专家学者们的充分肯定、极高评价,被认为是“最实用的老年大学教学论” 。《中国老年大学协会通讯》和《老年大学》杂志等媒体,对本书作了重点推介。中国老年大学协会会长张晓林称赞本书“体系完整、内容丰富、理论性强”,“有价值,有实践意义”。原常务副会长袁新立指出 “此书为创设教学特色和规范教学管理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为兄弟老年大学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借鉴”。中国老年大学协会还专门在上海举办了教学工作委员会的“课题成果推介会”,我校有关人员在会上对本课题的成果作了专题介绍。本书现已被全国近二十个省市,近百所老年大学作为学习资料和教职员培训教材。2017年12月,本书被徐州市人民政府评为优秀社科成果二等奖。

(2)教师培训。《条例》要求“发展老年教育”,“办好老年教育”。如何办好老年教育?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国家繁荣、民族振兴、教育发展,需要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但目前老年大学教师的总体素质却不容乐观。本人曾作为中国老年大学协会教学工作委员会课题组的成员,分别于2016年和2018年两次对全国60所老年大学的教师队伍现状作了调研,尽管教师队伍总体素质在不断提升,但问题仍然不少。

一是教师成份复杂。两次调研显示,有正式教师编制的老年大学为数不多,90%以上的教师都为临时聘用,教师成份复杂。其中来自普教、职教及各类专业学校的退休教师约占教师总数的29%;来自高校的退休教师约占9%;来自社会团体、文艺院团的专业人才约占23%;来自非遗传承人和民间高手约占18%;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约占11%。被聘用的这些教师其本专业的知识水准和专业能力一般都不会有什么问题。但调研发现,並不是所有被聘用的专业人才,都能适应、胜任老年教育。

二是有从教资格的人数太少。在这60所老年大学的教师中,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的,2016年只占教师总数的32%,2018年约占39%。即使是一些专业团体自己培训颁发的教师(练)资格证,持有的人数也寥寥无几。没有教师资格证就意味着这些教师没有系统学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没有受过《综合素质》以及《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培训,缺乏科学的教学方式和方法,不熟悉教育的特点和规律。2018年调研显示,约有53% 的教师在进老年大学前没有从教经验,有9.2%的教师连教案都写不好。所以在两次调查中,分别有13.8%和12%的学员对任课教师不满意。

三是许多教师未受过岗前培训不了解老年教育的特点和规律。两次调研显示,有许多老年大学,未对身份各异的聘任教师进行过系统的岗前培训。尽管有部分教师有从教经历,也有一些好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但他们的学生和老年大学的学员差异太大,教和学的目的也迥然不同,各自有不同的教学特点和规律,有不同的教学理念和管理方法。所以有些教师把原来的一套原封不动地带来老年大学,难免不能适应老年教育。

提升教师队伍总体素质的最有效途径就是培训。徐州老年大学始终把培训教师列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从以下三方面抓这项工作:

一是深入调查教师队伍现状。为保证教师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学校把教师队伍现状作为重点课题,化大力气调查研究,获取第一手资料。调查报告第一稿刊登在教学工作委员会会刊《教学工作通讯》第10期;第二稿经修改、压缩后,发表在《老年大学》杂志2016年6月号;最后结题的调查报告,于2016年12月被全国第十二次老年教育理论研讨会评为二等奖,刊登在《老年教育文集(十二)》上。

二是确立教师培训的内容。根据教师队伍现状,徐州老年大学教师培训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二是培训教师适应老年教育的业务能力。如执行弹性教学大纲的能力、遵循科学的课堂教学原则的能力、优化课堂教学过程的能力、精选课堂教学方法的能力、和学员交往互动的能力、以及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设计和操作能力等。

三是编写培训教材。经新闻岀版局批准,徐州老年大学2018年编印的培训教材《规范教学管理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一书,受到全国各地的老年教育界领导、专家、同仁们的广泛好评。许多专家认为,本书选用的教学理论研究论文尽管不多,但汇聚、涵盖了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各个重要节点。从教学理念到教学大纲;从教师的业务能力到教师的培训,再到学校的教学管理;另外还从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角度考虑,选入了关于课堂教学过程,课堂教学原则,课堂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研究成果。这不仅对规范学校的教学活动,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而且对提升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能力,努力造就党和人民滿意的高素质的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都将是极大的促进。对这本书学校并未宣传,但仍有十多个省市的许多老年教育工作者闻讯索要。

四是改进、创新教师培训的方式。除新聘教师的岗前培训、每年召开教学工作会上的教师集中培训外,徐州老年大学还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各种培训活动。如:定期请老年教育界的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安排各专业的观摩教学;举办短期的专题培训班;组织经验交流会;成立专业教研组,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检查教师备课笔记,提出改进意见;听课后利用反馈机会单独培训;传达学员意见时一对一地培训;发资料给教师,要求教师自学后集中交流心得、体会;安排教师在网上自学,提高专业水平和技能,学校定期组织检查等。

为保证培训效果,徐州老年大学针对教师全为临时聘用,学校对其缺乏约束力和制约措施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四项举措:一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办法,支持以系为单位的培训活动;二是将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结合在一起,提高培训效率;三是将培训时间计入课时,发放酬金;四是将是否参加培训纳入考评内容,作为以后是否继聘用的重要依据。采取以上措施,教师出勤率大大提高,培训工作顺利运行。

(3)教材建设。《条例》分别于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两处提及教材问题,要求“制定教学计划,选好教材”,“选编教材内容应当健康向上”。

教材是教学之本,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和保障。徐州老年大学从三方面落实《条例》精神,加强教材建设 。一是认真审批教材,未经审批的教材不得使用,没有教材的教师不得进课堂,要求教师严格按审定的教材授课;二是鼓励自编教材,我们大力宣传並积极支持教师自编专业课程教材。帮助教师申办准印证,为教师提供一切方便。三是表彰优秀教材,对被评为优秀教材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以上措施已取得一定成果。在2018年举办的全国第二届老年大学优秀教材评审中,徐州老年大学申报的6本自编教材全部被评为全国老年大学优秀教材,优秀率达100%。入选优秀教材的数量在全国地市级老年大学中名列第一;在全国老年大学中排名第三(金陵老年大学和上海老年大学分居第一、第二名)。

4.创新“四个课堂”(一、二、三、四课堂)。《条例》第四条指出 “老年教育应当使受教育者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增进健康、服务社会”,创新“四个课堂”,“四个课堂”协调发展是落实这一精神的有效举措。

徐州老年大学创新“四个课堂”的做法是“规范第一课堂,丰富第二课堂,拓展第三课堂,开辟第四课堂”。目的有两点:一是探索改变传教学模式,办没有围墙的老年大学;二是落实《条例》精神,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学员素质。

(1)规范第一课堂。第一课堂是正规的课堂教学,是按教学大纲和计划开展的面授教学活动,是老年大学学员学习的主渠道,特点是“少而精”。老年大学要落实《条例》精神,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学员素质的有效途径是“四个课堂”协调发展,而要做到“四个课堂”协调发展的关键首先是要规范第一课堂,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因为第一课堂是丰富第二课堂、拓展第三课堂、开辟第四课堂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关键和必要保障。第二课堂、第三课堂和第四课堂不具备课堂教学的要素,和第一课堂不是并列关系,只是第一课堂的发展和延伸,是学员自发地通过自学和实践达到巩固知识、拓展知识、提升能力的学习和提高的方式方法。如果没有高水平、高质量的第一课堂,如果不夯实第一课堂教学基础,就根本谈不上第二课堂的丰富、第三课堂的拓展和第四课堂的开辟。

有人怀疑规范会不会影响创新,影响创设教学特色,其实不会。创设特色和规范管理就像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一对“双胞胎”,两者之间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在创设特色时要考虑创新,但不能忽视规范,绝不能标新立异,更不能随心所欲;在规范教学管理中,要立规矩,但也不能丢失创新精神,绝不能因墨守成规而抱残守缺。创设特色是为了更好地规范管理;规范管理更有利于管理创新。对这两者,都要高度重视,要一视同仁,绝不能厚此薄彼。正如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原驻会副会长,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孙建国同志指出的:“只要我们坚持在创设特色中求规范,坚持在逐步规范中求创新,就能做到殊途同归,实现一个共同的目标——提高教学质量。”

徐州老年大学规范第一课堂的举措,由于时间关系,不一一介绍了。

(2)丰富第二课堂。第二课堂是课下、校内开展的教学活动,是班级或学员自发安排的学习实践活动。具有随意性、灵活性、自主性的特点。第二课堂要求“细” 和“实” ,重点是要指导学员消化、巩固教师在第一课堂教学中传授的知识和技巧,将知识转化为能力。徐州老年大学近几年充分利用课间操时间,把第二课堂和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收到了出其不意的好效果。这不仅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使学员在课间休息时看到许多精彩的节目,同时也为学员提供了开展第二课堂的时间和平台,对第一课堂也是有效的促进。

(3)拓展第三课堂。第三课堂是课下、校外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由社团组织、社会邀请或学员自主参与,有表演、展示、比赛、校外辅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具有实践性、自主性、灵活性等特点。第三课堂要“实”、 还要“活”,既要面向本校学员,又要面向社会,这也是落实服务社会办学宗旨的重要措施。我校关于创新第三课堂的做法和经验,已作为全国老年大学开门办学“六个模式”之一,受到老年教育界领导和专家们的充分肯定。中国年大学协会课题组2017年3月份岀版的《中国特色老年大学开门办学理论与实践研究》一书,对徐州老年大学创新第三课堂的做法有专门介绍。

徐州老年大学拓展第三课堂有两个引人注目的亮点:

一是校外活动站,遍地开花,造福社会。我校的校外活动站,是以在校学员和已毕业的学员为骨干,吸收社会上愿意学习的老年人自由结合而成。由我校授旗、设站,资助部分经费,安排学校专业老师或学员骨干辅导,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及文体活动。目前112个校外活动站,遍布全市各公园、广场,社区、街道,3300余名文体骨干义务充当“辅导员”,既分流了一部分学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年大学“一座难求”的压力;又为在校学员提供、拓展了第三课堂的平台;还服务了社会,造福了社会。许多老年朋友称赞徐州老年大学办了一件一举多得的大好事。

二是开展国际交流,将第三课堂拓展到境外。我校先后接待过法国、德国、奥地利、意大利、澳大利亚、韩国、日本、马来西亚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来参观、考察。我校艺术团也应日本半田市、韩国庆州市、德国埃尔福特市、奥地利雷欧本、俄罗斯圣彼得堡等市地方政府的邀请,在异国他乡宣传我国的老年教育,一展中国老年学员的丰釆。

(4)开辟第四课堂。《规划》提出的“运用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开展老年教育”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新的学习平台。第四课堂是学员在课外利用网络自主学习的学习方法,这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拓展,既具有灵活性、自主性、针对性和互补性,又有新颖、方便的特点。徐州老年大学2016年在老年教育界首家提岀开辟“第四课堂”,得到许多领导、专家和同仁们的肯定和支持。全国带着情怀从事老龄教育工作时间最长的人(38年)、江苏省老年大学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牛飚同志指出,“徐州老年大学关于第四课堂的提法很准确”。江苏省老年大学协会副会长刘璟同志认为,“徐州老年大学提出开辟第四课堂,是创新网络教育的新手段,这不仅是落实《规划》精神的创新举措,也是切合老年大学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好提议,值得推广。”全国知名老年教育专家、天津市教育科学院研究员岳瑛同志在仔细研究我校关于四个课堂的界定和特点后,撰文发表自己的看法,她说:“徐州老年大学开辟网上自学的“第四课堂”更符合老年教育的性质特点,以学为本,以学员为本。……可以使第一课堂得到延伸和发展,可以提高学员的学习效率和效果,可以对一、二、三课堂进行完善和补充,以达到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我为徐州老年大学开辟第四课堂,四个课堂协调发展的教学模式点赞、喝彩!”《老年教育。老年大学》杂志于2017年1月号发表了我校关于学习《规划》、开辟“第四课堂”的署名文章,支持我校的做法。

在目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大环境下,第四课堂的开辟,为保障老年大学学员停课不停学,起到了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

践行《条例》十三年来,徐州老年大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水平不断提升,现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较全、专业设置合理、师资力量雄厚、社会影响力较强的地市级老年大学。是中国老年大学协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校,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校。2009年被被评为“全国先进老年大学”,2013年被评为“全国敬老文明号”,2016年被评为“全国老年大学示范校”,2017年又被命名为“全国老年教育理论研究基地”。

徐州老年大学践行《条例》的成果和办学特色,得到许多老年教育界领导、专家和同仁们的肯定,《老年教育•老年大学》杂志曾多次发表介绍我校办学成果和办学特色的文章。中国老年大学协会会长张晓林称赞“徐州老年大学是没有围墙的学校,没有边界的校园”。“以‘小而特、小而精、小而美’闻名遐迩”, 领导、专家和同仁们的肯定,是对我们的鼓励和促进,也坚定了我们践行《条例》,走适合自己的特色之路的信心和决心。我们一定继续落实《条例》精神,遵循“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核心理念,促进学校科学、高效、持续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老年大学。

四、践行《条例》遇到的问题与体会

(一)践行《条例》遇到的问题

1.《条例》权威性不够。国家层面尚未为老年教育立法,江苏省的《老年教育条例》也未岀台,仅凭徐州一份地市级老年教育条例,不能引起全社会和所有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视和支持。

2.老年大学发展滞后的问题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尽管践行《条例》使我市老年教育面貌焕然一新,但全市老年大学发展滞后的问题仍然存在,全市老年教育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未能从根本上解决。

(1)“一座难求”的矛盾仍未缓解。我市现有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94.18万,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18.59%。而全市只有19所老年大学(不含街道和乡镇),只能容纳近6万名学员学习。许多老年人连续多年报不上名,只能在社会上闲荡。老年大学“一座难求”的矛盾很难缓解。

(2)经费投入不能满足发展需要。由于经费不足许多老年大学教学设备陈旧,甚至有安全隐患,但无法更新;由于经费不足有些老年大学请不到好教师,严重影响教学质量;由于经费不足,老年大学不得不将许多想学习的老年人拒之门外,为社会埋下不安定的隐患。

(3)城乡发展失衡问题未解决。我市市、县(市)、区都有老年大学,都办得很好,但乡镇、街道老年学校目前能坚持运转的只有12所,另外一些乡镇老年学校尽管已揭牌,但由于条件简陋,没有教师,无法开展教学活动。

3.《条例》刚性条款少,执行难度大。我市2007年10月施行的《徐州市老年教育条例》是以倡导性、鼓励性内容为主的地方法规,刚性条款较少,所以贯彻执行的难度很大。如我市和全省一样,老年大学没有统一的主管部门,条例尽管做了明确规定,但形同虚设。目前我市19所市和县(市)区老年大学中,既有老干部局主管的,也有老龄办主管的,还有教育局主管的。部门分割、职权分散,缺乏整体规划,老年教育无法上规模、上水平、上台阶。

4.《条例》有时代的局限性。我市《条例》尽管其主要观点与内容和《纲要》及《规划》基本吻合。但毕竟是十三年前制定的,不可避免地存在时代的局限性,个别条款有待修订和完善。

(二)践行《条例》的体会

1.老年教育必须立法。人口老龄化是我国新时代的基本国情,这也是本世纪不可逆转的趋势。至2017年底,我国老年人口已达2.41亿,占全国总老年的17.3%。占世界老年人口的22%。预计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4.8亿,占比将达35%左右。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现代化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对老年教育也提出了新的课题,发展老年教育的形势和任务更加紧迫。为使老年教育有法可依,做到不以人废,不以人存,促进老年教育事业科学、高效、有序发展,老年教育必须立法。

2.“有为”才“有位”,“有位”才有“话语权”。要发展老年教育,老年教育工作者要争取话语权。“话语权”来自哪里?来自自身的作为。有作为才能有地位,有地位才有话语权,有话语权才能为老年教育争取更多的发展机会。这一点我们深有体会。

中共徐州市委书记对我校践行《条例》的成果比较满意,所以今年上半年陈美行校长要求汇报工作时立即得到安排。书记对学校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当陈美行校长汇报到校舍要加固改造时,书记立即表态同意,当天签字后请市政府按程序操作。徐州市市长对老年大学的要求也非常重视,亲自带领分管副市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市教育局局长,市住建局局长来老年大学开现场会,研究加固改造方案,初步安排预算费用一千万元。

3.《条例》不是万能的。《条例》施行后对保老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我市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但《条例》不是万能的,不是说《条例》一经发布施行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条例》制定不易,落实更难。需要我们宣传、践行、争取,老年教育工作者任重道远。

4.要加大对《条例》和老年教育的宣传力度。老年教育已引起国家层面的更多关注。2010年发布的《纲要》写入了“重视老年教育”,2016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规划纲要(2016-2020)》写入了“发展老年教育”。两个文件使“重视老年教育、发展老年教育”成为一体,这是党和国家关于老年教育的12字方针。国家教育部的文件《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老年教育发展的意见》正在紧锣密鼓地修订,不日也将岀台。我们要趁此东风,大力宣传《条例》和老年教育,争取全社会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老年教育投入更多的重视与支持。许多刚退下来的党政领导干部来到老年大学后很感慨地说,“在位时有职有权,能为老年大学办事,但想不到;退休后无职无权,想为老年教育办事,但办不到”。我们特别要加大对在位的各级党政领导的宣传力度,让他们在退休前就能想到老年教育,重视和支持老年教育,多为老年教育办些实事。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以上汇报纯属个人观点,如有不当,欢迎批评指正。

祝贺《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发布、施行

祝安徽省老年教育事业蒸蒸日上,再创辉煌

谢谢!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